何西阿書:第二章

 1 「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(我民的意思),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(蒙憐憫的意思)。 

 2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;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她的丈夫。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, 

 3 免得我剝她的衣服,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,使她如曠野,如乾旱之地,因渴而死。 

 4 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,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。

 5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,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,因為她說:『我要隨從所愛的;我的餅、水、羊毛、麻、油、酒都是他們給的。』 

 6 因此,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,築牆擋住她,使她找不著路。

 7 她必追隨所愛的,卻追不上;她必尋找他們,卻尋不見,便說:『我要歸回前夫,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。』 

 8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、新酒,和油,又加增她的金銀;她卻以此供奉巴力。

 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,出酒的時候,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,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。 

 10 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;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。

 11 我也必使她的宴樂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。

 12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,就是她說『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』的。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,為田野的走獸所吃。

 13 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;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,隨從她所愛的,卻忘記我。」這是耶和華說的。 

 14 「後來我必勸導她,領她到曠野,對她說安慰的話。

 15 她從那裡出來,我必賜她葡萄園,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。她必在那裡應聲與幼年的日子一樣,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。」 

 16 耶和華說:「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(我夫的意思),不再稱呼我巴力(我主的意思);

 17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,這名號不再提起。 

 18 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;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 

 19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;

 20 也以誠實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——耶和華。」

 21 耶和華說:「那日我必應允,我必應允天,天必應允地; 

 22 地必應允五穀、新酒,和油,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。〔神栽種的意思〕 

 23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。素不蒙憐憫的,我必憐憫;本非我民的,我必對他說:『你是我的民。』他必說:『你是我的神。』」